@万江这些企业,请立即自查!事关辐射设备,很重要!
魅力万江 2026-04-18 18:59

辐射看不见、摸不着

但长期或大剂量接触会损伤人体细胞

不仅可能造成皮肤、眼睛的损伤

也会增加患癌风险

这些辐射类设备往往隐藏在工业企业中



为全面消除辐射安全风险隐患,保障员工和群众健康,万江街道目前正开展工业企业辐射类设备专项排查整治工作。请从事生产、销售、使用、持有、存放辐射类设备的各工业企业,务必认真阅读,开展自查!



排查时间


即日起至4月30日



排查对象


配套电子产品/电子配件检测、电池/电源检测、铸件/焊接件检测、汽车零部件检测、芯片封装、食品异物检测、日用品质检、射线探伤、辐照加工等生产工序及设备的生产、制造及装配企业。



排查事项


是否持有、存放、使用辐射类设备(射线装置、含放射源设备等);对于从事生产或销售射线装置活动的,查阅销售台账,掌握射线装置去向。



重点排查设备


包括但不限于密封放射源(如钴-60、铯-137、镅-241等用于探伤、测厚、料位等用途的放射源)、射线装置(如X射线机、CT机、荧光分析仪、电子加速器、透视仪等能产生电离辐射的设备)、非密封放射性物质(涉及放射性同位素的生产、销售、使用、贮存)。



如需咨询,可联系万江生态环境分局审批股,联系电话:0769-22782877。


工业用X射线探伤装置(固定式和移动式)



其他X射线检测装置




法律责任

《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》


第二章 许可和备案

第五条 生产、销售、使用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的单位,应当依照本章规定取得许可证

第六章 法律责任

第五十二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,生产、销售、使用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的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,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,限期改正;逾期不改正的,责令停产停业或者由原发证机关吊销许可证;有违法所得的,没收违法所得;违法所得10万元以上的,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;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10万元的,并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:


(一)无许可证从事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生产、销售、使用活动的;


(二)未按照许可证的规定从事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生产、销售、使用活动的;


(三)改变所从事活动的种类或者范围以及新建、改建或者扩建生产、销售、使用设施或者场所,未按照规定重新申请领取许可证的;


(四)许可证有效期届满,需要延续而未按照规定办理延续手续的;


(五)未经批准,擅自进口或者转让放射性同位素的。



安全提醒


广大企业主和企业员工

认准电离辐射警示标志


牢记防护要点作业时要穿戴符合标准的防护服、防护手套、防护眼镜等;减少接触时间、尽量远离辐射源;或设置防护墙、防护屏。



有奖举报


如果发现企业未办理辐射安全许可,非法从事射线装置生产、销售、使用辐射设备的违法行为,欢迎举报:一般群众举报查实后奖励1万元;内部员工举报奖励2万元。


举报方式:


电子邮件:hbyjjb@dg.gov.cn


来信/来访:东莞市南城街道宏伟二路南城路段9号胜安大厦



还在等什么?

请各企业立即行动

自查自纠,消除隐患!




来源:万江生态环境分局

编辑:徐艳阳

  • 关键词:辐射,射线装置,放射性同位素,辐射设备,销售,排查,万江,生产,法律责任,工业企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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zdg 小编
2026-04-18 18:59:2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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